
義者,宜也,即合宜的道德、行為。萬物有適宜與否;萬事有可以與否;處之因其制宜,使合于人心,當于物理,而不可更改,此謂義道也。生活中,往往“義”“利”并存。義,是天理之公;利,是人欲之私;二者如冰炭相反。然一于義,則利自在其中。如以義為心,則事必無不宜。不惟宜于已,也宜于人,人己兩得其宜,何利如之?若唯利是圖,則利于己,必害于人,于是爭斗攘奪,豈能獨享其利!君子存心于義,小人存心于利。事得其宜,則利在其中了。所以君子惟言義,不談利;小人惟言利,而不顧事情宜與不宜。君子所見者大,小人所見者小,所以君子見得思義,義所不當得,則不敢以茍得,于是義足而兼利;小人利欲熏心,見利忘義,見利忘乎所以,于是義失而利無。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,不妄取一毫,是為義也。
孝義相及。人于家事奉父母如得其宜,則于外遇事必思其義。天下人心如惟存孝義,則利己利人,利國利民,何憂社會不和諧,何愁天下不大安!